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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5081/2012-4893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安文街道 生成日期: 2014-10-30

关于2012年度社区居委会工作目标考核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10-30 11:28    来源:安文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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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区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创业创新热情,确保社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2012年度社区居委会工作目标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一)社区管理重点工作(60分)
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安全生产、信访、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其中一项被一票否决的社区居委会该项不给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15分)
具体考核按照相关《责任书》规定,由综治办与分管领导考核认定。综合治理与维护稳定3分,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不给分;安全生产2分;信访工作10分。
2.计划生育(15分)
(1)按照《安文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5分)。合格的给5分,不合格的不给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10分)。当年没有计划外生育、没有当年征收任务的或当年有计划外生育、有征收任务但全部完成的得10分,没有全部完成,则根据设定的分值及完成情况按比例给分。历年的每完成1例加2分。
3.社区共建(15分)
(1)卫生共建(10分)。居民做到不违规养禽畜;辖区单位和居民门前“三包”制度、楼道长制度健全,卫生检查做到每月二次以上,有档案和活动记录的给10分;被县、镇督查通报每批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文化共建(3分)。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居民培训或文艺演出累计四次以上的得3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经费共建(2分)。完成共建经费筹集任务(以县创建办下达任务为准)的得2分,不完成的不给分。
4.党风廉政建设(15分)
(1)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分):社区“365便民服务中心”有办公室、有办事服务指南和宣传公开栏,有专职办事人员,有办事程序,有完整的办事记录等得2分,由于业务不精办事出错或服务不好发生居民投诉,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2)工程招投标和财务管理(3分)。遵守《安文镇村(居)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和《安文镇招投标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规程》的得3分;若财务清理审计发现不按制度要求财务混乱的扣2分;项目招投标未按《规程》要求备案、审批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3)便民服务工作(10分):社会保障低保对象档案齐全有专管人员;弱势群体服务、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注册登记有记录;服务企业、服务居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职工就业培训任务完成;在组织并服务社区居民来料加工方面有加工人员名册或领料(工资)记录的;新型合作医疗统筹和免费健康体检等五项任务完成的每项得2分,不完成不给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包括组织建设、生态建设、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文明单位创建、统计工作、“三务”公开、土地管理、规划管理、林政管理、殡葬管理、旅游开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动植物防疫、武装工作、宣传思想和信息报送等其他事务性工作。实行倒扣分考核,根据各项工作要求和班子布置的工作,每项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扣1-2分,扣完为止。
(三)督查工作(10分)
督查工作设基本分10分,实行累进扣分。同一事项被县《督查通报》批评的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依次类推;被镇《督查通报》批评的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4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涉及一票否决已扣完基本分的,督查中不重复扣分。如遇重复扣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扣分。
督查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督查事项。
(四)组织纪律(10分)
组织纪律实行递减扣分考核,扣完为止。
1.上下班纪律:对社区工作人员上班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根据上下班制度,若发现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的全镇通报批评并每次扣1分。
2.值班纪律:森林防火、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防汛抗台等安排值班,发现不在岗的扣发值班人员补贴50元的。
3.请销假纪律: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请销假制度,发现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并扣考核分2分。
4.工作纪律:社区工作人员对安排的工作畏难、推诿不服从安排的;责任心缺失,造成责任事故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2分。
(五)班子评议(10分)
班子根据各社区平时的工作表现确定形象分,具体分值取各班子的平均值。
(六)配合工作(附加分10分)
承担县或镇里的重点工程、重点实事,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政策处理的,经过班子认定参与单位每完成一项,可加2分,最高加10分。
(七)特色工作(附加分10分)
(1)受省、市、县表彰或推广的典型经验,被县级以上评为先进集体的每一例加1分,最高加4分。
(2)管理工作创新,具有推广和实用价值,意义重大对其他社区具有借鉴示范作用的,由班子集体审定可加6分。
二、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一)考核要求
1.有与党委政府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的工作项目,在具体考核时与专项工作责任书相结合。
2.在年度全面考核前,先由各社区对照各项目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报有关材料,后由线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3.镇党委政府建立年度工作考核小组,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后上报党政班子审定最后得分。
4.年度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注重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二)奖惩办法
1.专项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用分项计分,有加分有倒扣分,以分定奖。
2.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享有人均7200元/年的基本报酬,社区工作人员人均4800元/年的年终奖金,居两委成员人均1000元/年的基本报酬,按考核分计算确定。鼓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交叉兼职,一人兼两职的享有上述经考核后基本报酬的1.5系数。若书记、主任是机关工作人员兼任的,不享有该项待遇。社区工作人员兼任的居两委成员不重复享受。
3. 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工作人员到镇参会实行会议考勤。请假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每次扣25元,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5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人每次扣10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累计五次的由镇党委发出面提醒书,并扣发半年工作考核奖,无故不参加会议累计八次的,扣发全年工作考核奖,并建议自行提出辞职。是社区工作人员的予以解聘。被镇督查组检查发现上班、值班时间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50元。
4.单项工作检查不合格或不达标的,直接扣书记、主任考核奖100元。
5.年终考核总分名列前三名的社区居委会,分别再奖给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以示鼓励。
6.县对镇考核达标,但社区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半年年终考核奖,因而造成全镇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全年年终考核奖。
7.由于意识不正,做反面工作,导致镇和社区居委会工作被动的,取消该人的年终考核奖。考核对象年内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发基本报酬及年终奖金。
                               中共安文镇委员会 
                安文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2日
主题词:工作考核    2012年度    社区目标    意见          
报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督查局
发:各村、社区居委会                                       
安文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