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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MB1144399L/2014-527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交运〔2010〕3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4-11-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10-30 17:16    来源: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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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交通局文件

磐交〔2010〕30号

磐安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

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构建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格,现根据磐政办(2010)39号《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行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三级管理网格,落实“五定”措施,实施五项制度,通过网格化建设,形成全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交通工作理念,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目标,为全县交通行业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 工作目标
(一)建立三级网格
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划分为:三级网格,Ⅰ级为主管部门,Ⅱ级为行业监管机构,Ⅲ级为企业主体网格。实行分级管理,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白、无重叠,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二)落实“五定”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每一个网格落实“五定”措施。1、全员定岗:明确各级各类人员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及对象;2、网格定责: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的监管职责;3、应急定制:制订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和物资,强化演练,及时处置事故;4、培训定岗:对网格化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5、信息定报:及时汇总上报执法监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三)实施五项制度
实施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反馈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安全生产信息总结报送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和内容
1、制定实施意见。制定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2、建立部门级监管网格。根据县交通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建立部门级安全监管网格。3、督促指导局属各部门绘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4、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并推行全行业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模式。5、强化监督检查,对下属单位及企业(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局属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内容
1、建立网格。县公路段、县运管所是交通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2、明确领导。本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安全监管网格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具体分管工作责任范围的分管责任人,相关科室人员为各自管辖范围的具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3、责任到人。每个监管网格落实1名或数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所属单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落实措施。局属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制订本单位《网格化安全监管方案》,绘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图,标明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同时建立相应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三)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2、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规定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季度第3个月25日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4、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通报批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网格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细,留有安全生产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生产管理空白区域的;2、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领导工作不落实的;3、责任单位或管理内容发生变化,不及时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上报备案的;4、经过督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5、对各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6、对本意见规定的工作职责、内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
(二)责任追究
对安全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因未履行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网格,确定各级网格、各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成网格化安全监管图,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
(二)实施阶段(2010年7月~8月)
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采集并完善各类安全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对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和档案。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上报网格化监管有关信息。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0月)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和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具体举措,下属各单位和各交通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头抓的格局。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县交通局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内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部门、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要把网格话监管工作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到点、到边、到底,把网格化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的经验,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和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尤其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网格化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磐安县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