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144399L/2014-527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路 | 体裁分类: | 标准 |
文件字号: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4-12-1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一、申请道路客运经营应提交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明、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卡
7、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应提交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的委托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4、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
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从事货运站(场)经营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4、经营道路货运站(场)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浙江省道路货运站(场)开业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交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3、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4、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5、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五、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提交材料:
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2、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的委托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4、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管理制度
(2)教练员管理制度
(3)学员管理制度
(4)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5)结业考试制度
(6)教学车辆管理制度
(7)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8)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9)档案管理制度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6、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的须提供有效期三年以上的租用协议)
7、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8、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说明
9、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10、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11、拟聘请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六、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应提交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的委托书
2、《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浙江省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情况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4、机动车维修场地(包括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有效使用证明(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所有权证明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提供的租赁协议应为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书
5必要的设备、设施、仪器明细表、来源证明和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6、必要的技术人员名册、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应的从业资格书
7、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8、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设备管理制度
(4)质量管理制度
(5)配件管理制度
(6)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7)技术和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8)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9、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的,还应??管理人员档案。
七、车辆二级维护签证应提交材料:
1、二级维护维修合同
2、二级维护竣工证
3、修理材料清单
4、修理费发票
5、二级维护签证卡
八、申请出租车客运经营应提交材料:
1、按规定取得出租车营运权证明材料
2、企业章程文本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单、车辆技术等级证明、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卡
7、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运管所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对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中心受理申请
3、受理中心将全部材料移交相关业务部门(1个工作日)
4、业务部门实质审查,提出审核意见(5个工作日)
5、部门负责人核准(2个工作日)
6、单位负责人批准,送办证中心(2个工作日)
7、办证中心完成文书、证件制作(1个工作日)
8、受理中心通知申请人(1个工作日)
9、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