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磐安县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26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a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磐安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79-84652988。
一、概述。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工作。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4篇、人事管理信息3篇、文明创建信息3篇、队伍建设信息8篇、廉政建设2篇、工作动态信息17篇、行政许可38篇、法规文件13篇,并认真、及时更新网上办事栏目中的社会治安、户籍护照相关政策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3年,由于办公室人员有新的变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还不够多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2014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服务的突破口和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办好局门户网站,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