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科学技术局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30727002606428D/2011-5244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文件字号: 浙科发农〔2011〕14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11-08-0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29 19:39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 号)、《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 号)和《浙江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浙政办发〔2011〕35号)的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农业“两区”)的现代化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面向农业“两区”培育发展一批农业高科技园区,着力增强综合创新示范能力。
  把农业“两区”作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运作、地方为主、省级扶持”的思路,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的原则,选择若干个科技基础条件好、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培育建设为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有条件的争取成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通过农业高科技园区及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向现代农业园区集聚,强化综合创新示范功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面向农业“两区”实施农业重大科技专项,着力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
  把农业“两区”作为农业自主创新的试验基地,大力实施生物农业与新品种选育、设施农业与农产品精深加工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农业“两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针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建立与产业链相配套的技术链的要求,以提高产业增产增效能力为中心,以产业的技术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突破一批农业主导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一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型农业设施、农产品加工装备、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升级,推进产业链与价值链向高端提升,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对农业“两区”内企业为主申报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立项支持。
  三、面向农业“两区”实施农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着力增强科技集成示范能力。
  把农业“两区”作为农业新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的重要基地,大力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示范工程、高效生态农业技术转化工程、农产品安全与加工技术转化工程,熟化和应用一批国家“863” 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取得的重大成果。主要采取部门协作、资源整合、市县联动的方式,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促进高产优质多抗农作物新品种、节粮型健康养殖新品种、花卉、食用菌、林木等特色新品种的示范推广;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成果的集成应用与示范;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标准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在农业“两区”的核心区和示范区建立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为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样板,提高农业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面向农业“两区”引进共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载体,着力完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
  把农业“两区”作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建农业企业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省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农业行业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要把农业“两区”作为重点服务领域,积极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实验条件共享、种子种苗繁育、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认证等科技服务。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围绕农业“两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支持农业区域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农业“两区”,开展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等服务。
  五、面向农业“两区”培育发展一批农业创新型企业,着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把农业“两区”作为培育农业创新型企业的重要基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增加研发投入,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合作研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制定产业技术标准、创立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为目标,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新型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组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技术标准,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面向农业“两区”引进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人才,着力增强创新创业的智力支持。
  把农业“两区”作为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人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或以技术要素入股、期权形式与工商资本合作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支持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面向农业“两区”,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因地制宜培养农业科技带头人、培训农业实用人才,提高农民应用科技的能力,拓展农民就业渠道。科技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相结合,吸引优秀复合型人才、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进驻农业“两区”,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建立产业化基地,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培养一批科技型企业家和科技新浙商。优先支持农业“两区”内的创新人才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成为省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面向农业“两区”积极推进国内外科技合作,着力增强产学研合作水平。
  把农业“两区”作为我省农业对外开放和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基地,打造成为对外科技合作创新示范园区。支持农业“两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加强对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农作物优良品种、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支持农业“两区”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同时,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农业“两区”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促进农业“两区”创新发展。
  八、面向农业“两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技术,着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把农业“两区”作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技术、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基地。鼓励农业“两区”针对特色农产品研究制定相应的农业标准规范,研制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联盟标准。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农业标准研究,引导有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抢占标准“制高点”。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应用标准化技术,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支持相关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开发,培育农业标准与检测技术创新团队,优化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推进农业“两区”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生产规模,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接轨,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