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县实验幼儿园、尖山镇实验幼儿园: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布置,现就做好2012年工资正常晋升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晋升工资的对象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1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虽未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列入正常晋升工资范围。
二、正常晋升必须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机关公务员(含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2年称职及以上,且2011年1月未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方可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机关工人晋升1档岗位工资);
机关公务员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方可在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事业单位人员上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等次,方可晋升1级薪级工资。2011年新录用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和有工作经历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工龄的人员,比照同类人员考核合格(各单位须提交考核相关证明),可晋升1级薪级工资。
三、正常晋升的程序
1.2011年12月底前变动职务的人员(任职时间统一按正式任命文件下发当月起计算)、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变动人员(聘任时间以职称科批复为准),先办理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再办理工资正常晋升。2012年公务员变动职务、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变动的人员,先办理工资正常晋升,再办理职务变动工资调整。
2.2012年办理退休的人员,退休待遇中已经包含正常晋升的1级薪级工资,只需调整在职月份的薪级工资。
3.2012年1月1日后调动人员,由现单位办理工资正常晋升。
4.机关、事业、企业之间调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再就业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立案审查人员、请病(事)假人员的工资正常晋升按磐人劳社薪[2007]8号文件执行。
5.因为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农村任教年限增加等原因调整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本次一并报批。
6.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上报材料
1. 审批完成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人员正常晋升方案表》交人事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汇总表》、《磐安县教育系统各类人员增资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报计财科。
2. 各类表格可到磐安教育网(政务频道--办事指南)下载。
附件:1. 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审批时间安排表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请用16K纸打印)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汇总表
4. 磐安县教育系统各类人员增资汇总表
磐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