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依据),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磐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以同时对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提出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s://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0068/index.html(网址),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9839988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联系人:李靖雯

联系电话:0579-84663239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2.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关于印发《磐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doc

关于《磐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wps


发布时间:2026-08-25
截止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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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于2026年 8  月  25 日在 https://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0068/index.html(网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 15 天的公示期,截止 9  月  9 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 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  磐安  县(市、区) 花月街 2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2300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098399880@qq.com 。

联系人:  李靖雯  ;联系电话:  84663239  。

 

  住房保障科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