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综合排查,审定了2017年工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共16处(见附件1),电力设施及用电安全重点事故隐患共7处(见附件2),实行挂牌督办整改。
各隐患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事故隐患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狠抓落实,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商贸企业隐患整改完成后,督办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县级挂牌整治隐患核销表(见附件3)报县安委办。电力设施及用电安全重点隐患由国网磐安供电公司组织验收。县安委办将对重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隐患整治要求的,予以摘牌销号,并将其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依据。
附件:1.磐安县2017年工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表
2.磐安县2017年电力设施及用电安全重点事故隐患表
3.县级挂牌整治隐患核销表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附件1
磐安县2017年工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表
序号 |
隐患责任单位 |
单位地址 |
隐患情况 |
督办单位 |
整改完成时间 |
挂牌等级 |
1 |
磐安县丰禾竹木工艺厂 |
安文镇花溪路50号 |
违章搭建严重,影响消防通道;车间内物品堆放混乱,粉尘较多;锅炉房未张贴锅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证书未上墙,管道无保温及流向标志,未设置警示标志;部分机械转动部位无防护;疏散出口未设置应急灯及疏散标志;车间内操作规程未上墙,缺少针对性警示标志;电器线路不规范;台账资料不齐全;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等。 |
安文镇政府 |
2017.9 |
市级 |
2 |
磐安县嘉昌工艺品厂 |
安文镇花溪路56号 |
未安装配电箱,缺少漏电保护器,电线未套管且私拉乱接现象严重;车间粉尘未及时清理,物品摆放不规范;车间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张贴警示标志;锯床皮带轮缺少防护罩;通道严重堵塞;车间内使用明火;部分设备未接地;厂房卷帘门破损;安全台账资料不齐全。 |
安文镇政府 |
2017.9 |
县级 |
3 |
磐安县顺木工艺品厂 |
大盘镇新南路 |
车间内积尘过厚,无相关除尘设备;损坏的消防设备未及时修复;设备未接地且操作规程未上墙;未划出安全通道线;车间出口处未设置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电线未穿管固定安装,控制开关未设置配电箱。 |
大盘镇政府 |
2017.9 |
县级 |
4 |
磐安县征东工艺品厂 |
方前镇陈岙村 |
厂区内灭火器配备不足;烘房和生产车间之间未设置防火隔离;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设备未接地;车间内粉尘清理不及时,物品未定置管理。 |
方前镇政府 |
2017.8 |
县级 |
5 |
磐安县三鑫金属制品厂 |
仁川镇工业功能区 |
高温区未设置高温防烫伤标识;行车吊钩无保险扣;氧气瓶和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车间物品堆放过高;金工车间电线杂乱;安全通道不畅通。 |
仁川镇政府 |
2017.8 |
县级 |
6 |
磐安县众城家纺有限公司 |
磐新路20号 |
二楼中间隔断,双通道一侧楼梯失效,涉单通道;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空开未设置配电箱,部分线路未套管;现场物品堆放杂乱,未做好定置管理;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箱内未配灭火器;一楼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现场无针对性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存在“三合一”现象;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未持证上岗。 |
工业园区 管委会 |
2017.9 |
县级 |
7 |
磐安县尖山盛源塑料厂 |
环城南路1号 |
车间内部分电线线路安装不规范,空开未设置配电箱,注塑机上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车间内使用液化气瓶等明火设备未规范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缺少针对性警示标志;车间内停放电瓶车等交通工具;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存在“三合一”现象;企业负责人未持证上岗。 |
工业园区 管委会 |
2017.9 |
县级 |
8 |
磐安县鸿福林红木家具厂 |
冷水镇工业路88号 |
车间积尘过厚,未及时清理;灭火器配备不足,已配置的灭火器未定期检查;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设备未接地;喷漆区未采用实体墙隔离,未采用防爆排风扇,无相应操作规程及油漆稀释剂技术说明,无气体防爆装置;车间安全通道不畅通;2楼及以上楼层未保持2个以上逃生出口;未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资料。 |
冷水镇政府 |
2017.9 |
县级 |
9 |
磐安县圣森红木家具厂 |
冷水镇工业路88号 |
喷漆区未采用防爆排风扇,未设置消防器材,无相应操作规程及油漆稀释剂技术说明,无气体防爆装置;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设备未接地;灭火器配备不足;车间内粉尘未及时清理;未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油漆未设专库存放。 |
冷水镇政府 |
2017.9 |
县级 |
10 |
浙江嘉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双峰乡西福堂工业区 |
二楼未画出安全通道线,接地线不规范;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配电箱无相应标识;导热油锅炉建议拆除。 |
双峰乡政府 |
2017.8 |
县级 |
11 |
磐安县宏塔塑料器材厂 |
玉山镇岭口村 |
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使用老式闸刀开关,多数线路未套管,使用民用开关及老式花线,空开、漏保未设置配电箱;现场未张贴安全标志;操作规程未上墙;未设置应急灯及疏散标志;现场粉尘清理不及时;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
玉山镇政府 |
2017.9 |
县级 |
12 |
金华市升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深泽乡上产村 |
工业气瓶无防倾倒装置;灭火器未定期检查;设备未接地,未加装漏电保护器;设备操作规程未上墙;车间内未划出安全通道线;安全出口未加装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标识;企业负责人证书已过期;未建立安全台账资料。 |
深泽乡政府 |
2017.8 |
县级 |
13 |
磐安县磐艺楼梯厂 |
新城区灵峰路2号 |
油漆、稀释剂未固定存放;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灯;电线布置不规范,线路未套管;机械设备防护罩缺失,设备未接地;现场未张贴相应标志标识;安全台账资料不齐全。 |
新城区 管委会 |
2017.8 |
县级 |
14 |
磐安县老卢古典红木家具厂 |
新城区永安东路28号 |
配电箱盖板缺失,缺少漏电保护器;物料堆放过高;灭火器配备不足;电线布置不规范,线路未套管,部分机器未接地;二楼中间隔断,双出口失效,涉单通道;粉尘未及时清理,除尘设备不足;操作规程未上墙,未张贴相应标志标识。 |
新城区 管委会 |
2017.8 |
县级 |
15 |
磐安县太阳红塑料厂 |
尚湖镇工业功能区 |
配电箱前堆放杂物,电线未套管且使用老式花线;车间内废品塑料未及时清理;设备未接地,部分设备未安装防护栏;油墨未专项管理;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安全台帐资料未建立;存在“三合一”情况。 |
尚湖镇政府 |
2017.8 |
县级 |
16 |
磐安县旭业日用品有限公司 |
尚湖镇工业功能区 |
电线未套管,部分电线用老式花线;机器设备未接地;物品堆放杂乱,通道不畅通;安全台账资料未建立。 |
尚湖镇政府 |
2017.8 |
县级 |
备注:一般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其他事故隐患尽快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附件2
磐安县2017年电力设施及用电安全重点事故隐患表
序号 |
电压等级 |
隐患内容 |
整治要求 |
技术责任部门 |
责任单位 |
整改期限 |
级别 |
1 |
0.4V |
溪下路台区鲤鱼湾线#1—#2杆下建房 |
电杆线路迁移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安文供电所大盘服务站) |
维新乡政府 |
9月30日前 |
市级 |
2 |
10KV |
10KV金山179线山干2#台区终端杆因新渥镇垃圾阳光房工程改造,造成终端杆及配变对地安全距离不足 |
更换终端杆及配变升高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新渥供电所) |
新渥镇政府 |
9月30日前 |
市级 |
3 |
10KV |
10KV岭口125线区公变台区线路杆线陈旧、老化,多个台区交杂,三线搭挂严重 |
进行台区分界改造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尚湖供电所玉山服务站) |
玉山镇政府 |
9月30日前 |
县级 |
4 |
0.4KV |
尖山镇大元台区0.4KV新区线04#杆电杆杆基严重坍塌 |
修复电杆杆基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尚湖供电所尖山服务站) |
尖山镇政府 |
9月30日前 |
县级 |
5 |
10KV |
尖山变10KV塘头211线新光厂支线4#杆杆塔严重倾斜 |
电杆重立,前后线路重新架设调整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尚湖供电所尖山服务站) |
尖山镇政府 |
9月30日前 |
县级 |
6 |
0.4KV |
仁川镇下村低压本保殿线4#杆因村防洪堤改造造成低压电杆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
低压电杆移位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新渥供电所) |
仁川镇政府 |
9月30日前 |
县级 |
7 |
0.4KV |
玉山镇西坑畈1#台区玉山敬老院支线9#杆分接箱破旧 |
更换分接箱及出线 |
供电公司 (运维检修部 尚湖供电所玉山服务站) |
玉山镇政府 |
9月30日前 |
县级 |
附件3
县级挂牌整治隐患核销表
隐患单位名称 |
|
||||
地 址 |
|
||||
所在乡镇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公布文件号 |
|
整改要求时间 |
|
||
隐患主要内容 |
|
||||
整改措施、资金投入及整改完成情况 |
|
||||
整改完成时间 |
|
申请验收时间 |
|
||
乡镇(园区)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县安委办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备注:1.县级挂牌整治隐患核销由隐患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乡镇(园区)验收后报县安委办;
2.本核销表一式3份,县安委办,验收乡镇(园区)、隐患单位各存一份;
3.报送本表时,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等。
9号(关于对2017年工商贸企业、电力设施及用电安全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