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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磐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磐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
关于转发金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试行)、金华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办法和金华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磐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
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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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地址: 浙江省磐安县安文中街42号三楼
  邮编: 322300
  公开电话: 0579-84651238
  监督电话: 0579-84651238
  电子邮件:  parfb@126.com
  网址:  
  主要职责:
  县人防办(县民防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平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民防)建设,战时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督促检查和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组织制订城镇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抓好落实;负责制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和方案。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重点防护目标并报县政府审批,指导重点防护目标单位制订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
  (五)组织指导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等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与训练,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发挥其作用。
  (六)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依法落实人民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组织实施警报信号发放工作;做好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和迁移的审批工作。
  (七)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和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等审批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报废的审批;指导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订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落实教育内容;会同国防教育部门指导县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防空重点乡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城镇初级中学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组织人民防空干部和人民防空(民防)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培训。
  (九)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指导和督促人民防空重点乡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县人武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军事指挥机构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适时开设人民防空指挥所,落实防空袭的有关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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