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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地址: |
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4号 |
| 邮编: |
322300 |
| 公开电话: |
0579—84662946 |
| 监督电话: |
0579—84662946 |
| 电子邮件: |
rsj@parl.gov.cn |
| 网址: |
http://www.parl.gov.cn |
| 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事工作以及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才开发、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全县国家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省市有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制度的综合管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特殊人员的交流调配;负责全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除师范院校)的就业指导与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定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调整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对全县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
7、负责全县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和随调(迁)家属的安置协调工作。
8、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奖励。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免事项。
9、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管理和晋升技术等级资格认定。
10、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协调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安置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负责国家规定的劳动力安置和劳动力调配工作。
12、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处理、调解、仲裁人事、劳动争议。
13、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及农村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工作。制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14、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15、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职工技能培训、在职职工的技能、等级培训及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技能、等级鉴定,组织劳动、职业技能竞赛。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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