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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磐安县林业局 |
| 地址: |
磐安县安文镇北镇街13号 |
| 邮编: |
322300 |
| 公开电话: |
0579-84662780 |
| 监督电话: |
0579-84662780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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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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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资源、林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林业科技和林业教育发展规划。受委托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林业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乡镇、村集体林场和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组织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生态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
4、组织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林业科技,发展高效林业。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5、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执行限额采伐计划,监督林木、毛竹的凭证采伐与竹木及其制品的凭证运输。执行和监督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组织开展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案件查处。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与调处全县山林纠纷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森林病虫害预报、防治工作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9、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完成省、市林业公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对外交流和合作。
11、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局直属单位人事、劳动、财务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干部。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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