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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
| 地址: |
磐安县城文溪南路120号 |
| 邮编: |
322300 |
| 公开电话: |
0579-84661524 |
| 监督电话: |
0579-84661524 |
| 电子邮件: |
paxgtj@163.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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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文件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实施县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
(三)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调处国土资源纠纷,查处违法案件,按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使用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指导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六)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指导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
(八)依法管理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城镇地质、农业地质、矿产地质和其他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勘查项目的申报立项,申请地勘资金,并负责安排、监督、检查地勘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地质勘探的验证和监督管理,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
(九)依法管理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制定全县采?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
(十)承担矿产管理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审、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东省动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
(十二)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负责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三)负责征收土地管理费、出让金、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测绘成果有偿使用费等国土资源经费;合理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
(十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测绘行业的科技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对乡镇土地管理所(中心所)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局下属事业单位,对国土资源相关中价机构和其它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十六)接受省、市国土资源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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