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省级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把全省作为‘大景区’‘大花园’来建设,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省政府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建成10000个A级景区村庄,其中2000个要求达到3A级景区村庄”,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要求“全县范围所辖行政村总数30%的村成为省级A级景区村庄” 的目标要求,按照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标准与金华市旅游局、农办《关于加快推进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磐安县省级A级景区村庄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完成的工作要求,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全县资源,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村庄旅游环境,扎实推进省级A级景区村庄达标活动,为我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2018年底前全县创建100个以上省级A级景区村庄。其中,2017年创建40个左右A级景区村庄,2018年创建70个左右A级景区村庄,着力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精品线。
三、创建重点
各创建村庄要围绕创建标准,在努力做到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可进入性良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个性特色,着力完善村庄“十有建设”,提升村庄整体品位。
(一)有一个游客服务中心:能提供游客咨询功能,提供宣传册,提供休息设施。相关设施可利用已有设施进行改造。
(二)有一套标识系统:村庄内设置导览图、指引标识、景物介绍牌、安全环保提示牌等。导览图要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停车场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
(三)有足够的停车场:有停车场所,能满足游客需求。停车场内设停车分区,划分停车线及方向引导指示标识。
(四)有一个A级以上旅游厕所:有旅游厕所,能方便找到,且有至少一个厕所达到A级旅游厕所标准,厕位能满足游客总体需求,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设计合理,一般应为2:3。
(五)有一条以上游览路线:设置合理的游览路线,有至少一条游步道慢行系统,与整体氛围协调,符合乡村特色。
(六)有一批精品庭院和景观小品:居民自有住宅庭院进行洁化、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庭院。村内有一定的建筑装饰与空间美化,建有景观小品供游客观赏。
(七)有一定数量的餐饮美食、住宿设施和当地土特产品、特色旅游商品销售点:能提供乡村美食体验和乡村住宿体验;能提供当地土特产品、特色旅游商品销售点,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八)有一处文化互动展示场所和一组农村农事活动:有文化礼堂等乡村文化展示场所,有乡村文化节庆或赛事活动;能提供农耕劳作、土特产品和特色小吃制作等反映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生活的农事体验活动。
(九)有一定的休憩、娱乐场所:设有公共休憩空间与设施、休闲娱乐、游览游乐服务设施。
(十)有一处基础医疗点:配备日常药品,向游客公布医疗急救电话。
四、创建程序
A级景区村庄的等级评定,由创评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017年创建的于当年9月底前提出申请,2018年创建的于当年8月底前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列入计划创建名单的村庄可适当调整“创建等级”),申报单位对照其申报等级的相应标准,在完成自检自评和各项建设、整改工作后,达到《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标准的基本条件,即可向县旅游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评定或初评。由县旅游局、县农办按照《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负责A级、A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以及AAA级景区村庄的初评预审和推荐。
县旅游局、农办对A级景区村庄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不达标的A级景区村庄予以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分。A级景区村庄采取定期复核制度,复核检查按照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每三年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20%。
五、组织领导
A级景区村创建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的重点,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磐安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磐委发办[2017]26号)文件精神,成立磐安县A级景区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一) 组成人员
组 长:陈亚琳
副组长:陈 辉 陶伟英
成 员:胡海彬 周楚芳 羊世兵 朱宝芳 胡龙周 吕康艳 李向阳 施琼英 周东方 孔晓岚 羊冬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胡龙周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1.指导省级A级景区村庄的创建工作。
2.实施3A级景区村庄的初评、推荐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2A级、1A级景区村庄的评定、复核及相关管理工作。
六、资金补助与奖励
按照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标准建设,被评定为AAA、AA、A级景区村庄的,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磐政【2017】106号)规定给予奖励。
七、创建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乡镇要把省级A级景区村庄创建活动,作为引领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我县全域示范县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筹划安排,积极按照标准和要求申报、提升、创建、管理。
(二)加强沟通对接。各乡镇要加强与旅游、农办、交通、文化、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以及小城镇整治办、美丽办、美庭办等的沟通对接,做好相关规划、项目衔接,增强创建合力。
(三)搞好总结宣传。各乡镇要及时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合力营造推动我县省级A级景区村庄创建的良好氛围。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