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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9-08 |
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办理花溪管理中心项目选址审批手续。该项目位于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溪村,总用地面积约2538㎡。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单位将申请人提交的选址位置图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7日。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2025年9月18日前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城建办(磐安县双溪路128号501办公室)申报。
联系电话:0579-84666732
附件: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花溪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05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花溪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20250905-Model.pdf
磐安县人民政府安文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