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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9-26 |
磐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关于磐安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磐发改价格〔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8月31 日期间,核定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 3.88 元/立方米(含税)。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等情况适当下浮,及时与用户做好费用结算。
二、自 2025 年 9月 1 日起,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暂定为 3.722 元/立方米(含税)。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等情况适当下浮。
暂定价格为临时结算价格,待上游气源价格明确后正式核定最终结算价格。暂定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的差价部分,实行多退少补、及时结算。
三、你公司要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反馈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