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583R/2025-6041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
按照《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浙江唐甲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金环磐罚【2023】15号案件进行信用修复的申请。经审核确认,上述企业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相关罚款也已经上缴,我局拟同意对其进行信用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办法》要求,现将修复结果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5年7月7日至月15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 话:0574-84662733
通讯地址: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32230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