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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36853380R/2025-6065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7-30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30 16:22    来源:县经济商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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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磐开发区、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磐安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县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止202412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小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内容

2024年度贷款贴息。补助范围为企业自202411日(含)起至20241231日(含)实际支出的贷款利费。具体补助比例根据申报总体情况和省专项资金总额确定,单家企业补助比例不超过省专项资金总额的50%

三、申报材料

(一)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三)有效期内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证书;

(四)企业2024年度贷款利费支出银行证明或相关利费支出证明材料;

(五)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证明。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带相应申报材料于815日前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区块。由乡镇、街道、工业区块审核盖章后上报县经商局经济运行科。

五、其他事宜

(一)各乡镇、街道、工业区块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指导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申报,并对项目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切实把好项目申报第一关。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8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县经商局周赵鹏, 0579-84660339

 

附件:1.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4年度贷款利费支出银行证明(模板)

 附件1: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4年度贷款利费支出银行证明(模板).doc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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