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省级部门制订的自由裁量基准文件、《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修订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制度的通知》(金综执〔2024〕17号)等规定,现将本镇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予以公示。
方前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3月份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