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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233K/2025-6014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关于撤销李汉成与高彩妹结婚登记的决定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09 14:19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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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才美(高彩妹):

2025年4月15日,本机关收到磐安县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4月11日向本机关出具的《关于建议自行纠正结婚登记的函》((2025)浙0727行诉前调4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结婚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结婚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磐安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磐安县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