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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102P/2025-6025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5-06-23

磐安县遴选2025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6-23 14:04    来源:磐安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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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 46号)和《金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金市教审〔2022〕11号)精神,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就遴选2025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业人才)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二、遴选原则

(一)公益属性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二)自愿参与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自主向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四)双层遴选原则。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文广旅体、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与教育、民政、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区域“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五)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属地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根据《进校园“白名单”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办法(试行)》对“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三、申报对象

(一)在磐安县注册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在磐安县注册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

(三)在磐安县居住的专业人才(仅限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社会专业人员,且未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任职)。

四、申报要求

(一)机构资质。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对应通过磐安县业务主管部门正式审核,并取得磐安县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社会组织须取得金华市民政部门(登记地址须在磐安县域范围内)或磐安县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按时参加年检;

专业人才须有磐安县户籍或居住证,并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技能或资质。

(二)人员资质。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在磐安县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三个月);从业人员和专业人才身心健康,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禁止的行为。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需上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四)办学资金。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偷税漏税等情形;资金监管已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统计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五)机构信誉。办学行为规范,近3年内无违规办学行为,未被教育、文广旅体、科技、民政、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税务等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等情形。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2025年6月25日-7月15日)。相关机构根据要求填报《申请表》《汇总表》及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申请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上交磐安县业务主管部门,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磐安县注册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县文广旅体局张艺,联系电话:84661030,邮箱810876848@qq.com;

磐安县注册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县文广旅体局张贤儒,联系电话:84660322,邮箱: 2493265445@qq.com;

磐安县注册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联系人:县科技局李镇泉,联系电话:84662896,邮箱:1736137573@qq.com

磐安县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等),先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再送交磐安县民政局,联系人:郑秀秀,联系电话:84665216,邮箱:郑秀秀;

磐安县户籍或居住的专业人才联系人:县教育局周晓园,联系电话:84652575,邮箱:285030946@qq.com。

(二)分类审核(2025年7月16日-7月25日)。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签署意见后提交磐安县“双减”工作专班复审;

各初审部门于7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至磐安县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联系人:周晓园,联系电话:84652575,邮箱:285030946@qq.com。

(三)专班认定(2025年7月29日-8月10日)。磐安县“双减”工作专班组织“白名单”遴选评审组实地考察,同时对申报对象的资质、法定代表人及培训教师资格、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择期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示磐安县域白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培训项目等。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磐安县域白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1填报说明)。适用于正式审核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附件2:社会组织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2填报说明)。

附件3: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同时提交盖章扫描件。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和命名,详见附件3填报说明)。

附件4:磐安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详见附件4填报说明)。

附件5:磐安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提交电子文档,详见附件5填报说明)。

(二)填写要求

正式审核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填写附件1、附件4、附件5;

社会组织填写附件2、附件4、附件5;

专业人才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

上述材料电子稿按格式统一打包并命名为: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名称+非学科类进校园材料,一并发至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

2025学年区域白名单公布后,有效期限为1年。之前公布的“白名单”一律废止。未进入2025学年区域白名单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才,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托管、拓展性课程等需引进校外资源的服务。

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

附件2社会组织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

附件3专业人才进校园白名单申请表.doc

附件4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磐安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教师资质汇总表.xlsx

磐安县“双减”工作专班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