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5-2945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1〕28号)及《关于印发<磐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的通知》(磐农〔2024〕15号)、《关于印发<磐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磐财农〔2024〕2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磐农计〔2024〕2号)文件精神,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研究,现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个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
联系人:潘伟安 韩静萍 联系电话:0579-84882371
附:磐安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表
磐安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码 | 乡镇 (街道)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单位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投资 | 中介审定金额 | 拨付金额 | 备注 |
1 | 盘峰乡 | 大庄后门山畈生产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磐安县盘峰乡高二村 | 大冲线至大庄后门山畈生产路长200米左右,包含挡墙、山坡护坡等。 | 83 | 74.1131 | 60 | |
合计 | 60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