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1049194X/2024-6414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01 |
序号 | 补助、补贴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发放科室 | 县级政策名称(文件名、文号) | 市级政策名称(文件名、文号) | 省中央级政策名称(文件名、文号) | 补助、补贴对象 | 业务主管科室 |
1 | 临时救助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磐民[2019]85号《关于印发〈磐安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适用于磐安县户籍人员,居住在磐安县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困难发生在磐安县区域内的其他流动人员。 | 社保科 | ||
2 | 精减职工(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磐人社[2023]5号《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浙民助[2023]23号《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 |||
3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金政发[2023]1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城乡低保对象 | |||
4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浙发改价格[2020]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保障生活边缘对象、领取失业金人员、优抚对象 | |||
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磐残联[2019]7号《关于转发〈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浙民福[2016]23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重度残疾人 |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科 | 磐残联[2020]26号《关于调整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 浙财社[2020]9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民福[2016]23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困难残疾人 | ||
7 |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科 | 磐民[2024]7号《关于调整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费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
8 | 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科 | 磐民[2024]7号《关于调整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费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
9 |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科 | 磐民[2023]22号《关于调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的通知》 | 我县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
10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科 | 磐民[2024]7号《关于调整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费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
11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科 | 磐民[2024]12号《关于调整2024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
12 | 高龄津贴 | 民政局 | 社会福利科 | 浙民养[2022]209号《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本县户籍80-99周岁老年人 | |||
13 | 移民直补资金 | 民政局 | 水库移民发展中心 | 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浙财社[2020]12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的通知》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
14 |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 民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浙民事[2018]68号《关于印发〈深化殡葬改革全省推广树葬工作方案〉的通知》 | 生态殡葬对象 | |||
15 | 公路养护员 | 民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政[2021]106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安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经建科 | |||
16 | 低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 | 民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民〔2024〕36 号磐安县民政局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 本县户籍低保家庭老年人 | 社保科 | ||
17 | 计划生育公益金 | 卫健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政办[2003]79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进行补助 | |||
18 | 计生联络员补助 | 卫健局 | 各乡镇(街道) | 抄告单[2005]4号《关于要求增加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的请示》 | 符合条件计生联络员 | |||
19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卫健局 | 基建财务科 | 浙政发[2006]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浙人口计生委[2006]18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 浙人口计生委[2006]19号《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浙人口计生委[2006]20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认办法〉的通知》 浙财教[2012]5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浙人口计生委[2011]68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通知》 人口厅发[2006]122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人口政法[2011]53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 浙财社[2019]3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1]8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的对象进行的奖励 | |||
2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卫健局 | 基建财务科 | 浙政办发[2008]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人口计生委[2008]67号《浙江省人口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浙人口计生委[2006]19号《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浙卫发[2015]68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 浙财社[2019]3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 浙卫发[2023]3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 | 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特别扶助 | |||
21 | 产业扶持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农〔2023〕289号《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修订)》 磐农〔2024〕15号《磐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 磐政办〔2023〕24号《磐安县“三茶统筹”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等 | 重点扶贫或经济薄弱村集体 | 农财科 | |
22 | 异地搬迁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政办[2020]29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异地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浙农规发[2020]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符合条件搬迁农户 | ||
23 | 农家乐公众责任保险奖补资金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财建[2022]68号《关于下拨2022年度农家乐公众责任保险补助的通知》、磐农 [2022]331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家乐主体 | |||
24 | 山塘水库巡查员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财农〔2023〕172 号《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磐安县水利建设和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 浙财农[2011]28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巡查员 | ||
25 | 低收入农户生活困难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财农[2023]27号《磐安县财政局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
26 | “非粮化”整治补助资金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政办[2021]21号《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磐财农[2023]59号《关于拨付第一批“非粮化”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磐财农[2023]108号《关于拨付第二批“非粮化”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 | 符合条件的村或业主 | |||
27 | 中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园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农[2023]168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磐安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园项目(第一批)低收入农户收益分红资金的通知》 | 第一批入股孵化园项目所在村、样本户所在村的低收入农户 | |||
28 | 离任会计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 | 磐组[2011]37号、磐农[2011]142号、磐财农[2011]69号《磐安县离任农村会计生活补助暂行办法》 | 符合条件离任会计 | |||
29 | 规模种粮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磐农[2023]289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 | 浙农种发[2024]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
30 | 旱粮种植直接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磐农[2023]289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 | 浙农种发[2024]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
31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磐财农[2023]28号《关于预拨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 浙财农[2023]1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 |||
32 | 配方肥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磐农[2023]289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 | 浙农专发[2022]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33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磐农[2024]8号《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 金市财农[2016]134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浙财农[2023]8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浙财农[2016]5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办农[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
34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机发展中心 | 磐农[2021]218号《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磐安县财政局关于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 浙农机发[2018]16号《关于浙江省2018-2020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 浙农机发[2018]31号《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 购机户 | ||
35 | 扶贫小额贴息 | 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协调科 | 磐农[2021]1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的工作》、磐农〔2024〕35 号《关于做好 2024年度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
36 | 雨露计划 | 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协调科 | 关于申报2024年度“雨露计划”助学 对象的通知 | 国开办发[2015]19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 浙扶贫办[2018]9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 | 低收入农户在读子女 | ||
37 | 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 | 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协调科 | 磐农[2023]85号《关于印发〈磐安县落实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磐农〔2024〕9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第一批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的通知》、磐农〔2024〕77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的通知》、磐农〔2024〕148 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 年度第三批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的通知》 | (浙农办发〔2022〕3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稳进提质助农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2〕29 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 从事公益性岗位2024 年度经县民政局核准认定的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及家庭成员。 | ||
38 | 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项目 | 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协调科 | 磐农〔2024〕60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第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项目的通知》、磐农〔2024〕172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第二批低收入 农户产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 2024 年度经县扶贫办、民政局审核批准并 实施动态管理的低收入农户 | |||
39 | 人口普查经费 | 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磐人普办[2021]1号《关于下拨第七次人口普查补助经费的通知》 | 行政政法科 | |||
40 | 经济普查经费 | 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磐经普组[2024]1号《关于下拨磐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补助经费的通知》 | ||||
41 | 其他村干部补助 | 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浙财基[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 | 符合条件村干部 | |||
42 | 离任村干部补助 | 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浙财基[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 | 符合条件村干部 | |||
43 | 村干部基本报酬 | 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浙财基[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 财农[2020]41号《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 符合条件村干部 | |||
44 | 村监委主任报酬 | 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浙财基[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 | 符合条件村干部 | |||
45 | 遗属补助 | 组织部、人社局 | 各乡镇(街道) | 浙人社发[2024]5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 符合条件遗属 | |||
46 |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 | 残联 | 残联办公室 | 磐残联[2024]16号《磐安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办法》 | 本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本县范围内按规定聘用残疾人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农村种植养殖业大户、扶贫基地、个体工商业、盲人按摩和辅助性就业机构。 | 社保科 | ||
47 | 抢救性儿童康复补贴 | 残联 | 残联办公室 | 浙残联发[2019]1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的通知》 浙政发[2018]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 |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 | |||
48 | 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补助 | 残联 | 残联办公室 | 磐残联[2023]21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和残疾人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 残疾人 | |||
49 | 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险补助 | 残联 | 残联办公室 | 磐残联[2017]13号《磐安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办法》 | ||||
50 | 残疾人慰问 | 残联 | 各乡镇(街道) | 磐残联[2023]28号《关于开展“国际残疾人日”走访活动的通知》 | ||||
51 | 抚恤(优抚)补助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磐退役军人[2023]14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优抚对象 | ||
52 | 现役军人优待金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磐政[2015]131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及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 | 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49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义务兵 | ||
53 |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磐政办纪要[2014]46号《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 浙财社[2021]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省级(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退出现役并选择自主就业的城镇和农村士兵 | ||
54 | 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磐政[20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 | 大学生入伍士兵 | |||
55 | 优抚对象医疗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磐政办[2009]47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浙财社[2020]10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 | 优抚对象 | ||
56 | 优抚对象物价补贴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浙发改价格[2021]281号《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的通知》 浙调字[2022]50号《关于2022年7月份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报告》 | 优抚对象 | |||
57 | 退役军人临时救助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 磐退役军人[2022]6号《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 困难退役军人 | |||
58 | 离任妇女主任补贴 | 妇联 | 各乡镇(街道) | 【磐安县人民政府收文处理专用纸 第78号 2015年7月29日】《关于要求将连任20年以上离任村妇代会主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 符合条件离任妇女主任 | 行政政法科 | ||
59 | 贫困妇女儿童救助 | 妇联 | 各乡镇(街道) | 磐妇[2024]2号《关于下拨2023年度第二批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款的通知》 | 符合条件贫困妇女儿童 | |||
60 | 来料加工以奖代补资金 | 妇联 | 各乡镇(街道) | 磐来办[2022]2号《磐安县来料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扶持发展来料加工业的实施意见》 | 浙财农[2011]395号《关于拨付2011年来料加工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浙农专发[2019]3号《浙江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办法》 | 符合条件的来料加工经纪人、企业、村集体等 | ||
61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资源保护科 | 磐自然资规[2019]178号《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磐安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浙财建[2020]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财资环[2020]36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浙财建[2019]10号《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 符合条件农户 | ||
62 | 生态公益护林员工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自然资规[2019]178号《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磐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磐安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浙财建[2020]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 符合条件护林员 | 经建科 | |
63 | 地质灾害监测员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财建[2022]87号《关于下达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补助(第二批)的通知》 | 符合条件监测员 | |||
64 | 天然林补助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财建[2023]1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的通知》 | ||||
65 | 交通干线建设用地定额补助 | 财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政[2006]103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交通干线建设用地实行定额补助的暂行意见》 | 交通干线征地对象 | 社保科 | ||
66 | 自然灾害救助 | 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 | 浙财建[2020]17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符合条件受灾户 | 经建科 | ||
67 | 灾害信息员补贴 | 应急管理局 | 减灾救灾科 | 磐应急[2020]14号《关于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 ||||
68 | 森林消防补助 | 应急管理局 | 指挥通信科 | 《磐安县县级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 ||||
69 | 电气焊和消防设施操作公益培训补助 | 应急管理局 | 综合协调科 | 《关于下发磐安县电气焊和消防设施操作公益培训资金补助的通知》 | ||||
70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 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建[2020]63号《磐安农村危房治理改造长效管理办法》 | 浙财建[2021]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 建村发[2018]34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浙委办发[2020]29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
71 | 村网格员补助 | 政法委 | 各乡镇(街道) | 磐委办发[2017]17号《关于加强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 | 符合条件村网格员 | 行政政法科 | ||
72 | 治调主任补助 | 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司[2020]33号《关于下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务工补贴的通知》 | 金市司[2019]74号《金华市司法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意见》 | 浙财行[2018]32号《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 | 符合条件治调主任 | |
73 | 社区矫正志愿者补助 | 司法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司[2021]24号《关于下拨2021年度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经费的通知》 | ||||
74 | 光伏补贴 | 发改局 | 各乡镇(街道)、发改局办公室 | 磐政[2016]51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浙财农[2016]81号《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小康工程试点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 符合条件家庭、企业 | 经建科 | |
75 |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教育局 | 计划财务基建科 | 磐教便笺[2022]34号《磐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行政政法科 | |||
76 | 订单粮食奖励资金 | 经商局 | 粮食科 | 磐经商粮储[2024]10号《磐安县经济商务局磐安县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订单粮食工作的通知》 | 浙农种发〔2024〕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企财科 | |
77 | 有机肥补贴 | 供销社 | 供销服务部 | 浙农专发[2020]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符合条件农户 | 企财科 | ||
78 | 文化礼堂管理员补贴 | 宣传部 | 各乡镇(街道) | 磐宣[2019]43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乡镇文化礼堂管理员 | 行政政法科 | ||
79 | 交通劝导员工资 | 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政法[2019]17号《关于推进乡镇(街道)“两站两员”建设的通知》 | 符合条件交通安全劝导员 | 行政政法科 | ||
80 | 物流网点补助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街道) | 《关于核算农村物流网点年度补助的通知》 | 经建科 | |||
81 | 省道项目补助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财建[2022]67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新改建农村公路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 ||||
82 | 村邮员补助 | 县交通运输局 | 磐安邮政管理局 | 磐政办[2012]20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浙财建[2013]85号《关于下达2013年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 符合条件村邮员 | ||
83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补助 | 文广旅体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文广新[2017]57号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磐文广旅体局[2022]101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行政政法科 | |||
84 | 食品安全网格员 | 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街道) | 磐食药安委办函[2023]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食品安全网格员考核和薪酬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