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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 16:12 来源: 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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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新建(2024)13号


关于印发《新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

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企业、市场、超市、高层小区、酒店:

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县级有关工作部署,制定《磐安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磐安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磐安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202441

 



新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

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磐安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 案》,结合新城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和具体 举措,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3月至12月底,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紧盯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套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体系

成立磐安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旭华

成员:周庆华、周樟法、朱青、卢东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科,由应超强担任联络人,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结合县级方案和新城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生产销售单位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执法检查,动态掌握基本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生产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超认证范围生产、不按照标准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等违法行为,6月底前完成。销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无进货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其不合格配件,更改电池盒、更改外形结构、解除速度限制,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不相符等违法行为,9月底前完成。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销售单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经济发展科)

二是压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全面识别质量安全风险点,制定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经济发展科)

三是配合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将打击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违法经营行为纳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追踪溯源,深挖违法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铲除销售网络,清理生产源头。对存在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及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法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经济发展科)

(二)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使用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充停场所建设使用现状排查对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指导物业企业(乡镇街道)排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置情况,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集中充电场所等数量、设施使用情况及增建、改建需求。(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商场市场网格员)

二是配合稳步推进充停场所建设引导建设单位按照功能布局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新建工程项目中依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建设集中充停场所。结合未来社区、美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分批次引导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水平。按照前期排查提供的需求清单,提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增建、改建计划,落实规划、场地建设、设备安装及资金安排,严把产品质量及售后维保。(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商场市场网格员)

三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及物业合同约定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管理,落实常态化巡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巡查,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及时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公安等部门。(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商场市场网格员)

(三)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充停场所建设。410日前,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住宅小区以外居住人员较为集中的集体宿舍、公寓等场所集中充停场所建设情况开展排摸,明确增建、改建计划。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或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和场所同步设置集中充停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全体网格员)

二是集中突出风险整治。331前,组织开展集中充停场所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要点专题培训。各网格员按照排查整治标准,对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集中充停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制定整改方案,630日前完成整改。将回迁安置小区充停场所防火分隔问题作为市级重点督办问题,430日前完成试点建设。(全体网格员)

三是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紧盯充停场所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充停等突出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排查检查,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责任。行动期间,将每月9日定为专项执法日,应急消防管理站配合县专班、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同时每周开展夜查,重点检查充停场所违法行为。(安管员、协管员)

四是开展高频宣传警示曝光。630日前,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集中充停场所全部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提示、警示内容,楼梯间、门厅等部位全部张贴电动自行车禁停标志。行动期间,每周开展“敲门行动”、每月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每季度开展主题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法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要求、火灾逃生方法等应知应会。(全体网格员)

(四)      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摸底、调研。排摸梳理一批有一定再生资源回收规模的企业,引导鼓励其参与报废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的回收处置工作。加强对回收电动车、锂离子蓄电池的处置管理,回收带铅酸蓄电池的报废电动自行车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经济发展科)

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拆解、存放报废电动自行车和废蓄电池存放,重点查处违法拆解、废蓄电池储存处置不当等问题,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经济发展科)

三是支持生产企业加强产品回收利用。引导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推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拓展逆向回收渠道,扩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 逆向回收数量,实现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生产、销售、回收闭环。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8日前)。园区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细化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19日至4月10日)。各网格员针对本网格内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深挖细挖、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11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5日)。紧盯消防风险隐患整改,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存量隐患逐项闭环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本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6日)。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统筹纳入城市、村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编制建设规划,科学选址,保障群众充停场所需求。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有效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园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预警监测、落实应急措施。各级专班和专项组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分管领导要主动靠前、分工协作、同向发力,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压实责任,集中整治攻坚。园区要全面发挥基层作用,由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组织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等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要重点聚焦质量安全问题风险、非法改装问题风险、充停场所问题风险、本质安全和应知应会,紧盯工作目标,倒排时间节点,做实专项整治末端工作

(三)刚性执法,形成高压态势。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强化全流程、全链条刚性执法,突出法人、实际控制人责任,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成本。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依法查处,引导社会树立电动自行车安全底线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使用“火灾隐患随手拍”应用,积极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四)广泛发动,落实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建立村居防火公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群众反 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切实做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五)加强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工作督导机制,严格落实“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加强前置追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滞后、推进发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