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4-5782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为进一步完善磐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磐安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富办,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0438271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联系人:戴雪菊 联系电话:0579-84669331
《磐安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