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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事关保障生命救治、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确保我县临床用血需求,现对我镇参与无偿献血村民营养费补助标准确定如下:
村民参与无偿献血人员,给予每人100元/100ml的营养补贴,补贴发放时间在磐安县卫健局年底统计的献血名单出具后统一安排。
本意见自2024年2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