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24148K/2024-5704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方前镇 | 生成日期: | 2024-02-04 |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事关保障生命救治、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确保我县临床用血需求,现对我镇参与无偿献血村民营养费补助标准确定如下:
村民参与无偿献血人员,给予每人100元/100ml的营养补贴,补贴发放时间在磐安县卫健局年底统计的献血名单出具后统一安排。
本意见自2024年2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