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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2 11:24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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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为政服务”理念,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加强政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理财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保障,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我局严格落局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政策法规科处理具体工作事项。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我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统一实施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化《宪法》、《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部署落实各项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法治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县普法办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进财政干部法治意识的加强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集中组织财政干部学习国家有关规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理财不爱钱,服务不谋私”的理念。三是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弦。通过开展“财政大讲堂”积极将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其中。“财政大讲堂”以每个科室轮流开展讲座的形式进行,让全体干部学习不同科室财政业务的同时,能够更加了解其他科室的业务风险点,做到常叮嘱、常提醒、常敬畏。2023年开展大讲坛12次,培训720多人次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政府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全年任务清单、压实各科室的主体责任。全链条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梳理健全我局“最多跑一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审批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动态调整,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财政领域的应用。全过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县积极推进创新财政预决算公开方式,入选“预决算公开统一监管平台”全省首个试点县,搭建以“2大核心业务、5个应用场景、N家预算单位”为主要内容的“2+5+N”建设架构,形成预决算公开“填报—公开—监管”全过程管理闭环,实现统一公开模板、部门决算填报、生成公开文档、公开情况实时监管等工作一站式完成。

二是深化财政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形式、各层级、全覆盖学习宣传贯彻。转化学习成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财政国资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健全财政制度体系,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国资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财政国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结合国家一系列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积极开展财政政策进农村、社区、企业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各类活动开展为契机,通过张贴财政普法海报、发放扶持政策宣传资料等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财政政策,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协同预算局、执行局等部门,对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出台的《磐安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磐财预执2021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全面地向我县银行机构解释当前公款存放和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财政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单位实有资金开户银行和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注入银行合力。

三是完善财政管理机制。迭代升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完成《磐安县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方案2023—2027》,科学测算2023—2027年财力约349.56亿元,统筹保障高质量发展、数字变革、生态文明等八大高地任务。深入推动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更加高效规范。通过严格执行更加全面的审批原则、明确更加细致的审批范围、落实更加规范的审批程序、实行更加严格的资金监督,我局进一步提高资金审批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加强扶贫资金及农村公共服务资金审核审批,使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2023共出具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意见132项。其中同意125项,另外7因为资金尚未落实或其他原因不同意立项不断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外聘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工作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决策都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绝不搞“一言堂”。截至目前,2023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0次,共同商议决定的事项117项。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执法文书都按规定程序送达,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及异议的处理途径,并将送达回证留档。保证裁量标准符合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符合标准。县财政局2023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实务研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度设置全社会举报投诉电话,同时接受县人大、纪委、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隐性债务化解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等一系列决议、决定。自查自纠财政法律风险。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21制定的财政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政法律风险防控系列流程进行自查自纠。

是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检查对象随机、检查人员随机、检查结果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完成4“双随机”掌上执法,涉及政府采购检查、财政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实现了“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掌上执法率和事项完成率三个100%

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分析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表,并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1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依法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研究相关策略,找准法律依据,合法合理地向行政相对人做好解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拓展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力度还有待加强,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加强财政国资法治建设。

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党组书记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各尽其责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局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规定自觉承担起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和研究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贯穿到财政国资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筑牢思想根基三是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要求全部被复议、被诉讼案件均由局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确保财政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合法、规范。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坚持和完善局党组和班子集体学法、财政干部日常学法、法制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决策程序意识,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切实抓好“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平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服务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内控操作规程,促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对责任清单里的各项工作任务,跟踪落实。

(七)提高法制宣传质量。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增强信息敏感性,从上级工作部署、新的政策法规、财政业务、调研重点、社情民意等方面拓展信息来源。着眼于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服务性、有效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信息质量。

 

 

                             磐安县财政局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