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组织指导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