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土地供应、土地流转、土地收储、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确权登记以及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联系不动产登记工作。分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绿化和林业发展科,联系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林业种苗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新渥街道自然资源所;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