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307273075998205/2023-615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3-08-17

关于对拟推荐为金华市首届“最美个体劳动者”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7 10:47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最美个体劳

动者”选树活动的通知》(金市监发【2023】91号),经过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初步审核后,拟推荐施时晓、陶新花为金华市首届“最美个体劳动者”,现予以公示。

施时晓  磐安县始丰源苗木场 经营者

陶新花  磐安县陶新花礼品厂 经营者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截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0579-84882003      传真:0579-84882005

通信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