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5091787X/2023-6125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8 |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磐安县工业用地收回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健全专项整治政策保障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金华市工业用地收回实施办法》《金华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金华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或者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磐安县工业用地收回实施办法》《磐安县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磐安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098/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120号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9办公室,邮编:3223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海阳 联系电话:0579-84883509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