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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7 17:05 来源: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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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亮代表:

你好!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落实安文街道花溪栗树坞等四个自然村农户住房困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县领导批示农业农村局专门走访了安文街道和花溪村,征求街道陈书记和卢主任的意见,并和花溪村李茂华书记进行了商谈,也提出一些可能部分解决此事方案,农业农村局也将会联合相关部门协助花溪村民做到能搬迁尽量搬迁。

二是在相关政策上,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磐安县异地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29号)文件规定,整体搬迁农户为1.5/人,低收入农户搬迁为3/人。

三是目前花溪4个自然村情况看,自然村村民搬迁的意愿不高,大部分村民希望原地修建或改造。但无论是少部分人的搬迁还是原地修建,对于我县来说这个方案可行性上均无法决策,需要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确认

四是关于住房困难户,建设部门有专门的政策支持,可以解决CD级住房困难问题。对于对花溪村政策资金支持上,农业农村局会尽最大可能按政策予以考虑支持的。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人:陈海棠

联系电话:653355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