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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7 16:46 来源: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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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梅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的104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和弊端,如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代理会计主业精力不够集中或报账记账不及时、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级工程管理欠规范、财务支出把关不够严格等问题,在赴永嘉、永康等县市学习考察的基础上,于20207月,我县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出台了《磐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时任金艳县长的充分肯定,也使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改革主要从破解七个方面的问题着手:一是构建新型代理制度,破解“三资”代理人员不稳定、主业不集中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磐安农商银行签订会计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由磐安农商银行负责会计代理业务。二是完善运行责任制度,破解监督主体责任不履行或不到位问题。明确乡镇(街道)是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完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13名农经员,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三资”中心 “负责人”,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三是构建“三审核”监督制度,破解村级开支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落实村级财务“三审核”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对“三资”票据的真实性审核;磐安农商银行代理会计负责对“三资”票据的有效性、完备性审核;乡镇(街道)“三资”中心负责人负责对“三资”票据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四是构建“双公开”监督制度,破解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五是构建“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破解清理审计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到位问题。六是创新结算支付机制,破解现金支付廉政风险问题。七是推进“三资”监管系统改革,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建设。

一、关于加强培训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建立政策业务培训制度,不断加强农经队伍建设。2020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共组织政策业务培训8期,参加培训人数累计达2212人。20206月,组织全县农经员、新录用代理会计开展政策业务培训;2021311日组织召开全县山城办事员动员暨培训会议,对山城办事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2021109日组织召开农经工作会议,对农经员、代理会计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传达县委巡察10个村发现的问题,并对加强监管提出工作要求;2021102729,县农经站负责人配合县纪委对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2021416日和2022122配合县委组织部中心工作对全县村书记队伍开展两轮次“三资”管理政策业务培训;另外,受尖山镇、双溪乡、大盘镇、方前镇等乡镇主要领导邀请,对相关乡镇的村干部队伍开展“三资”政策业务培训。磐安农商银行每季度对代理会计定期开展业务知识的大班化的学习培训,自2020年下半年至今,磐安农商银行对代理会计通过集中学习、实地操作培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30次,参加培训人数268人次。

二、关于农经队伍问题。您提到的乡镇(街道)存在农经员兼任(目前盘峰乡、新渥街道、方前镇兼职,尚湖镇、窈川乡无农经员)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少数乡镇擅自占用农经员编制、少数农经员履职不到位或不愿履职等等。对此种情况,诚心希望乡镇(街道)党(工)委引起高度重视,并根据辖区现有编制情况,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招聘农经员申请,配齐配强农经员队伍。关于山城办事员队伍。针对村级报账员年龄老化、业务素质低和待遇不高等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磐安农商银行的鼎力支持下,我县整合村报账员、村档案员、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丰收驿站”站干等四个职能组建了山城办事员队伍。通过整合,村报账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经济待遇得到明显提升。但在选聘过程中,部分乡镇(街道)也出现了平衡利益选聘人员的问题,导致部分山城办事员年龄偏大和素质不高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优化山城办事员队伍列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全县共更换山城办事员30人,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素质。县级层面,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磐安县山城办事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磐安农商银行,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山城办事员薪酬发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三资”政策业务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负责山城办事员队伍选聘、素质提升、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关于加强监管问题。改革以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业务监管主管部门,通过“三资”系统督查、下乡实地督查、以查代训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抓好落实整改。如2022年,我局围绕村级用工及误工补贴、小工工资发放、制度执行、“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账等情况对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36次,提出建议10条。2023年以来,我局职能科站组织人员赴14个乡镇(街道)实地督查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并将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以《督查整改通知书》形式落实整改。与此同时,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主体,也应当履行好日常监督主体责任,共同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水平。特别是要正确落实三审核监督制度,明确“三审核”的真正要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农村集体三资票据真实性负责;磐安农商银行代理会计原始凭证的有效性、完备性负责;乡镇(街道)三资中心负责人主要从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的角度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合理性。

四、关于强化考核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和磐安农商银行于2020923日出台了《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操作员薪酬考核办法》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休假、福利管理办法》,规范业务代理行为规范,加强对代理会计的日常管理,并与薪酬待遇相挂钩。据了解,三年来,磐安农商银行都能按照考核办法兑现代理会计薪酬待遇。另外,山城办事员队伍也严格按照《磐安县“山城办事员”考核办法(试行)》做好年度考核,并按星级评定薪酬(以百分制进行考核,其中报账员工作 30 分,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 30 分,金融工作 30 分,档案工作 10 分),由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人或农经员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后报县“山城办事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确定,由磐安农商银行统一计发考核薪酬。

五、关于理顺体制问题。2020923日县农业农村局和磐安农商银行出台了《磐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磐安农商银行的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磐安农商银行负责组建专业队伍,履行会计业务代理职责,按规定做好审核、记账、建档等工作,建立报告制度,协助开展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有关的活动。

正如您所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业务性强,需要县、乡、村等多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将继续履行好全县“三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完善政策制度,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督指导,为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智能化贡献农业农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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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羊世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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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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