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5091787X/2023-6041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两个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磐安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两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现状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磐安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以磐安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现状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完成自然资源登簿工作前。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30个行政村,2个单位(具体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村(单位)清单
2.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两个自然资源登记区
域示意图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村(单位)清单
序号 | 登记单元名称 | 涉及乡镇/单位 | 涉及权属单位 |
1 | 磐安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 | 盘峰乡 | 丰陈村 |
盘峰乡 | 栗树坑村 | ||
盘峰乡 | 高姥山村 | ||
2 | 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尖山镇 | 乌石村 |
尖山镇 | 新宅社区 | ||
尖山镇 | 外湖田村 | ||
尖山镇 | 里岙村 | ||
尖山镇 | 小坑姆村 | ||
尖山镇 | 楼下宅社区 | ||
尖山镇 | 五星社区 | ||
尖山镇 | 湖上村 | ||
尖山镇 | 五丈岩水库 | ||
尖山镇 | 胡宅村 | ||
尖山镇 | 下周村 | ||
尖山镇 | 岭头村 | ||
尖山镇 | 横路村 | ||
尖山镇 | 雅庄村 | ||
尖山镇 | 楼界村 | ||
尖山镇 | 赵界村 | ||
尖山镇 | 上东山村 | ||
尖山镇 | 斐湖村 | ||
仁川镇 | 黄余田村 | ||
仁川镇 | 洋庄村 | ||
仁川镇 | 胡庄村 | ||
仁川镇 | 百杖新村 | ||
仁川镇 | 黄檀林场 | ||
玉山镇 | 孔畈村 | ||
玉山镇 | 浮牌村 | ||
玉山镇 | 玉峰村 | ||
玉山镇 | 向头村 | ||
盘峰乡 | 盘峰村 | ||
盘峰乡 | 榉溪村 | ||
盘峰乡 | 栗树坑村 |
附件2
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两个自然资源
登记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