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2 16:56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办事大厅各窗口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按照《金华市政务服务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现将《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0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便利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一、范围定义

“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材料有欠缺,不影响实质性审核办理的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经行政相对人申请并承诺后,窗口予以容缺受理,相关单位先予审查,并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的制度。

原则上除即办件和上报件外,窗口受理的其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均应实行容缺受理。

二、办理流程和时限

1.材料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验收,并一次性告知或提供办件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主件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并不予受理。

2.容缺告知。对属于容缺受理范围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报材料、承诺补齐时限及逾期后果。

3.容缺受理。对符合容缺受理的事项,申请人提出容缺受理申请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的,由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通知书”(参考样式见附件)签字后,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容缺受理。

4.事项办理。事项容缺受理后,应按正常办件模式进入审批流程。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5.违诺处理。申请人书面承诺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审批机关对外承诺的办结时限;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补齐(补正)相关材料料的,视为放弃申请,作退件处理。

三、工作要求

1、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不得对政务服务事项擅自设置附加条件、增加申报手续或其它申报材料。

2、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应按简化审批流程、提服务效率要求,梳理本单位“容缺事项清单”及各事项“容缺材料清单”,建立和完善容缺受理内部流程。

3、培训业务技能。单位落实好窗口及后台工作人员容缺受理业务办件技能培训,强化前台受理与后台审批的密切协同,确保审批内部流转畅通,保证事项审批便捷、高效。

4、强化监督考核。容缺受理工作开展情况将被列为窗口政务服务督查和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也将是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通知书(参考样式)

磐365中心【2023】1号关于印发《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