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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350242958L/2023-542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3-02-27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3-02-27 16:58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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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磐安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占地26亩,是县域内唯一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人民医院协作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磐安分院,与浙一医院、浙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等省级医院建立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担负着全县与周边县市30多万群众的医疗与急救任务,是县医学中心和医疗龙头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作为全县医疗业务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急危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

2.作为磐安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康复、预防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教学、实习任务;

6.承担县卫生局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人民医院单位预算包括:磐安县人民医院、磐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磐安县尖山镇卫生院、磐安县双峰乡卫生院、磐安县方前镇卫生院、磐安县双溪乡卫生院、磐安县万苍乡卫生院、磐安县胡宅卫生院、磐安县新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磐安县冷水镇卫生院、磐安县仁川镇卫生院、磐安县尚湖镇卫生院、磐安县窈川乡卫生院、磐安县大盘镇中心卫生院、磐安县九和乡卫生院。

二、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人民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5300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5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1.18万元,上升4.9%主要是增加医技大楼新增设备及信息化建设贷款利息预算,由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5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1.18万元,上升4.9%主要原因是医技大楼新增设备及信息化建设贷款利息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0万元,占0%;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5300万元,占10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3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1.18万元,增长4.9%主要是医技大楼新增设备及信息化建设贷款利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5300万元,占10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850万元,主要用于经常项目和搬迁以及千县工程介入中心配套工程迭代升级建设。

(2)卫生健康(类)基层卫生院(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44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补偿经费,基层设备维修,尖山卫生院房租,医技大楼利息。

    (六)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磐安县人民医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救护车0辆、巡回医疗车0辆、核酸检测车0辆、商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元以上专用设备23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磐安县人民医院整体绩效目标是无,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或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0万元,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无扶贫基金安排。

6.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信息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重大民生项目资金,其中xx项目0万元,主要用于无重大民生项目 。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4.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1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主要用于疾病救治、重大传染病诊治支出和基建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卫生院(款)乡镇卫生院(项)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人员经费及业务当量补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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