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3-5417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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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目录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疾控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疾控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心主要承担全县疾病(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七大职能以及部分国家、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科研项目 。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疾控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疾控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疾控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疾控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731.46万元。
(二)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疾控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731.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7.58万元,下降51.62%,主要是减少了乡镇借用人员借用人员经费30万、素质提升0.886万、中央省级转移支付339.4912万(能力建设200万,监测及疾病防治139.4912万)。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1.4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疾控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731.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9.91万元,下降12.29%,主要是专项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78.42万元,占65.41%;日常公用支出32.03万元,占4.37%;项目支出221万元,占30.2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疾控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1.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31.46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731.46万元。
(五)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1.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7.58万元,下降51.62%,主要是减少了乡镇借用人员借用人员经费30万、素质提升0.886万、中央省级转移支付339.4912万(能力建设200万,监测及疾病防治139.4912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类)支出731.46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0(类)21004(款)2100401(项)731.46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0.4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3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疾控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疾控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疾控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疾控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0.0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40%。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专家项目督导、检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防疫政策调整之后省市督导频率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包括浙GEM750、浙G5F7J1两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疾控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疾控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疾控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疾控中心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优质高效开展健康磐安建设。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万元,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5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
6.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信息
2023年部门预算无重大民生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210(类)21004(款)2100401(项):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