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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2-21 15:56 来源: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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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中药产业的政策,拟订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负责做好中药产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中药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解决中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3. 开展中药科研工作,制订完善相关标准,做好中药

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4. 承担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培养中药产

业人才,组织开展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文化继承、传播和发展。

5. 参与中药产业项目招商,协同做好江南药镇、中医

药健康项目建设、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中药产业链向中药康养、中药文化、中药旅游等延伸,推动中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牵头中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负责中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管理。

6. 参与中药材市场培育,推进磐五味等中药产业

品牌建设,牵头举办中医药类产品展示展销会。

7. 指导江南药镇中药产业从业者质量联盟和县中药材

产业协会、药膳产业协会、中药材商会等民间组织工作。

8. 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中药对

口相关工作。

9. 承担县中药产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中药创新发展研究院的预算

         二、2023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0.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88.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农林水支出309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2万元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379.17万元。

(二)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379.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94.28万元,54.67%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1288.67万元,占3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0.51万元,占61.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379.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94.28万元,54.7%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1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091.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5.31万元,8.4%;日常公用支出19.19万元,0.6%项目支出3074.67万元,9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0%

结转下年1288.67万元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9.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90.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0.5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091.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1.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94.28万元,54.7%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17万元,占3.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2万元,占1.1%;卫生健康(类)支出12.17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0%;农林水(类)支出3091.88万元,占94.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21.12万元,占0.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2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074.6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费、综合体大楼租金、中药产业大脑(三期)建设项目、全域药用资源普查项目、成立院士工作站,成立九体中医馆、科技馆、王琦书院浙江分院项目、与国广(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医药产业发展合作项目、磐安县中药产业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及示范项目(与农林大)、与浙江省中医药大健康联合体战略合作项目、中药创新研究院开办经费。

    (六)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 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0.4%。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来我县学习调研中药产业工作做法、投资考察中药产业投资环境的团队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投资考察中药产业投资环境的团队不断增多,中心的接待任务越来越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也越来越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各项目建设,保证资金使用合规性与及时性。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74.67万元,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9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6.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信息

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重大民生项目资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预算(类)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公用经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公用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