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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2023-538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2-10

浙江省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3-02-10 10:20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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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磐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磐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全县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掌握、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及全县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指挥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并直接参与全县反恐怖工作。

3、负责我县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负责经济、刑事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等侦查工作,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

5、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组织、协调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巡特警队伍参与处突防暴工作并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街面巡逻防控工作。

6、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承担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7、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8、指导和依法监督全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参与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负责收容教养、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

12、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负责涉毒案件的办理。

13、组织实施对来磐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14、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县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负责组织、维护全局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6、负责管理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开展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党务工作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负责组织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督办、复查群众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

18、负责县森林公安的业务指导工作。

19、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单位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0、负责组织、指导摩托车安全检测、牌证发放、驾驶员考试考核及证件的核发与管理。

21 组织、指导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2、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及制定有关预案。

23、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协调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

24、指导巡逻防暴队伍建设。

25、负责全县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及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

2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

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

二、2023磐安县公安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磐安县公安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公安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3685.84万元。

(二)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13685.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5.27万元,下降0.69%,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减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85.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13685.84万元。比上年减少95.27万元,比上年下降0.69%,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减少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741.9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行政在职人员及遗属补助人员支出8392.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70.7万元,项目支出4323万元,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类支出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其他支出0万元。

包括人员支出8392.14万元,占61.32%;日常公用支出970.7万元,占7.09%;项目支出4323万元,占31.5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85.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85.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741.9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2.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85.84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5.27万元,减少0.69%,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经费保障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1741.95万元,占85.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5.29万元,占6.98%;卫生健康(类)支出315.85万元,占2.3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72.75万元,占4.9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预算8044.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3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外的其他公安支出(包括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在押人犯伙食、应急联动、治安监控系统管理,协辅警经费(含大联巡防及防暴恐队伍管理),禁毒工作,反恐工作、专项办案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财政拨款预算11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办案业务费开支。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预算955.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卫生健康(项)支出315.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住房保障支出(项)672.7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6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9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8万元,主要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未下达。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0万元,占0%。

3.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类政府投资计划0万元。

(八)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磐安县公安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3.94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54万元,减少8.2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安排经费。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54万元,下降72.8%。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缓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俭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指标采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77辆执法法执勤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0.7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19.19万元,减少1.93%,主要原因为维修经费等支出缩减。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9.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7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摩托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公安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57万元,一级项目9,二级项目26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

6. 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信息

公安局2023年没有使用重大民生项目资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204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2040220执法办案: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7.2040221特殊办案: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023年磐安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