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979807J/2023-6311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08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子女出生当月份起补贴6个月。经企业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现对上报的 家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清单附后),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4663413。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女职工姓名 | 出生证编号 | 生育时间 | 养老 | 医疗 | 失业 | 补贴金额(元) | 补贴月份 |
1 | 浙江恩利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陈佳咪 | W330305119 | 2023年3月18日 | 1661.94 | 830.97 | 59.37 | 2552.28 | 202303-202308 |
合计: | 1661.94 | 830.97 | 59.37 | 25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