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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3979807J/2023-631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12-08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08 08:51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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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子女出生当月份起补贴6个月。经企业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现对上报的 家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清单附后),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4663413。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8日

 

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女职工姓名出生证编号生育时间养老医疗失业补贴金额(元)补贴月份
1浙江恩利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陈佳咪W3303051192023年3月18日1661.94830.97 59.37 2552.28 202303-202308
合计:

1661.94 830.97 59.37 25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