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法治政府信息公开 > 其他 > 法治年度工作要点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3-11-06 14:05 来源: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机制,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信用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交通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部、省、市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要求,统筹推进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年度工作,完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加大数字化应用,完善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机制,加强过程跟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二、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4.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继续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好《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废止工作;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进一步规范相关文件的备案工作,应用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实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运行。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6.优化执法资源配置。优化交通基层执法站点布局和执法力量配备,通过数字化改革和执法模式创新,提高交通执法机动性推进执法精准高效。切实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7.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推动建立交通领域与大综合一体化和乡镇 (街道)执法之间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和协调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跨地区交叉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办机制建设。

8.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全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100%覆盖,探索建立基层站所长效建设机制。全面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新版执法证换发,加强执法队伍的风纪建设。加强执法装备管理,使用执法服装管理功能和车船管理功能,构建健全的执法装备监管体系

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9.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积极应用数智执法平台 2.0,全面推广“便民办”“掌上办”等六大应用场景。二是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加快数智执法装备配备应用,非现场执法占比力争提高到50%以上。

10.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动态调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监管清单和裁量基准。实施行政检查办法、行政处罚工作指引、执法证据采集规则等制度,探索执法风险防范指引。按业务类型发布检查事项清单。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大力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执法疑难问题研讨。

11.强化执法队伍练兵。积极参加第三届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制定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落实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

1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下级执法机构的层级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工作情况的实时监测研判,继续开展案卷评查评析、暗访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1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持续优化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准营机制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4.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积极应用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持续优化信用评价管理,重点推进交通工程、道路运输、2个领域的动态评价。

15.不断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全面落实省、市信用交通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配合推进信用查询办、信用分类管、信用修复预警等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各领域特色和个性化应用。

六、加强法治保障

16.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全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交通矛调品牌扩面提效,加强与矛调中心、司法调解的联动,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

17.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覆盖,要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投诉处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公职律师培养,鼓励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职律师队伍储备力量

18.擦亮普法宣传品牌。持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施第八个普法五年规划,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持续实施“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智慧化普法,启动交通普法精品库建设,推动普法产品资源共建共学共享;推进特色化普法,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进交通建设工地普法观摩活动。积极推动交通系统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