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00471541356BPA/2022-6017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金市金〔2022〕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10-01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二、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而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四、对10月1日(不含)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