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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2023-292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1-05

磐安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5 13:43    来源:磐安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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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本年度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磐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新媒体矩阵,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39篇。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政府网站公开91条,政务微博公开474条、政务微信公开11226条,抖音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制定完善《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多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的审核程序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全警学习《条例》及相关解释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刑事。不断整合资源,构建以磐安公安、磐安交警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全平台账号为主的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借助新媒体的及时互动传播优势,及时答疑解惑、问计于民、防范宣传、展示形象,使政务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强化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设置,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任务,并纳入队伍正规化考核范畴,通过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316

行政强制

21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24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全面。相比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数量相对较少、内容形式上相对单一。

改进情况: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认真研究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磐安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panan.gov.cn/art/2023/1/5/art_1229419853_4050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