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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农民公寓3号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 2023-01-13 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磐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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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PA202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农民公寓3号楼建设工程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3-330727-04-01-6180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农民公寓3号楼建设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3112.09平方米,占地面积504.1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7层,建筑檐口高度20.15米。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具体内容为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招标控制价总投资6389609元。

2.2建设地点: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

2.3工期要求:360个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申请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拟派本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派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拟派本单位其他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员和质检(量)员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6开标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磐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月     日 8 时 30 分至2023 年    月   日 17 时 00分登录磐安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ztbjy.panan.gov.cn/t9/)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电话:0579-84665307或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79-83180571。

4.2 资料费0元。

4.3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磐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794/index.html)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4本工程为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采用电子方式进行。

4.5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3份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2份)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及水印码相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工程投标文件通过磐安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月     日 9 时 00分整。

5.2 逾期上传作无效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794/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首次使用磐安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潜在投标人,需先注册账号且取得CA证书及电子签章,请参考公告栏《杭州天谷网上自助办理数字证书(CA)的通知》[凡投标人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已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都可以绑定],建立网上数据库(详见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处数据库录入要求)后,通过账号登录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

7.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网络加密标书必须要上传,密码加密标书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密码加密标书;

⑵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1小时内完成标书的解密。 建议参投企业应在开标前1小时提早确认CA锁是否能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ztbjy.panan.gov.cn/auth/toLogin.do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技术人员0579-83180571;

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

⑷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加入开标钉钉群;钉钉群号:33540110;钉钉群二维码: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小区17幢1单元101室 

邮    编:   322312                   邮  编:   322300   

联 系 人:  梅良荣                    联系人: 马凯月 

电    话: 13575922099                电  话:  15167986894(636894)

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核备单位: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反馈.doc磐安县尖山镇岭头村农民公寓3号楼建设工程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