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精神,经审核,现将我县拟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1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对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单位有异议的,可向磐安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咨询电话:84661086 监督电话:846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