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075998205/2022-5742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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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1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
四、名词解释.............................................................( 1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公平竞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8.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派出机构的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1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磐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单位决算。
纳入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磐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747.28万元,支出总计4,747.2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1805.9万元,下降27.56%。2020年发放小微企业两直资金补助1988.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94.5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69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4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0.72万元,占67.44%;项目支出1,545.47万元,占32.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7.28万元,支出总计4,747.2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804.24万元,下降27.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小微企业两直资金补助1988.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64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1%,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付、追加知识产权奖励补助218.91万元、档案整理费用5万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经费16.23万元、消薄所创建(改造)经费50万元、死亡抚恤34.63万元、运转困难经费8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99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专项质量技术基础3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5.13万元,占87.7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18.91万元,占4.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7万元,占5.4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01.44万元,占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36.5万元,支出决算为4,7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付、追加知识产权奖励补助218.91万元、档案整理费用5万元、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经费16.23万元、消薄所创建(改造)经费50万元、死亡抚恤34.63万元、运转困难经费80万元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档案整理费用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90.04万元,支出决算为2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8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付、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经费16.23万元、消薄所创建(改造)经费50万元、运转困难经费80万元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奖励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知识产权奖励补助218.9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36万元,支出决算为7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抚恤经费34.63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9.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63.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小微企业两直资金补助1573.6万元、追加知识产权补助90万元,2021年无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的34.9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根据厉行节俭原则,合理压缩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俭原则,合理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车辆运行经费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车辆运行经费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的34.96%。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累计63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磐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04万元,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磐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接待84批次,累计63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98.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决算统计口径不同,决算数中包含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比2020年度增加113.89万元,增长61.38%,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运转困难经费80万元、增加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0.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51辆电动自行车和5辆手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6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培育、网络监管经费及食品和农产品抽查检验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场培育、网络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渥农贸市场创建了放心农贸市场;二是安文蔬菜市场、浙八味特产市场、磐安国际建材家居城创建了“五化市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市场由于地处乡村,人流量较少,且受到附近村民自发组织的自由市场冲击,经济效益偏低;二是管理较为松散,在验收通过后未对该市场进行持续有效监管,且补助效益并不显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乡镇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与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市场改造升级和长效管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便利化”程度持续提升、“智慧化”应用全面覆盖、“人性化”关怀有效体现、“特色化”创新不断涌现、“规范化”标准严格落实。
2021年度磐安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 | 项目名称 | 市场培育、网络监管经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市场网监科 | 项目负责人 | 周向东 | 联系电话 | 84880103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 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 | 50 | 50 | 50 | 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 | 自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本项目建立了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奖励、五化市场创建奖励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 15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本年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新渥农贸市场创建了放心农贸市场,安文蔬菜市场、浙八味特产市场、磐安国际建材家居城创建了“五化市场”。改善了购物环境。市监保电子取证系统共取证190条次。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新渥农贸市场创建了放心农贸市场,安文蔬菜市场、浙八味特产市场、磐安国际建材家居城创建了“五化市场”。改善了购物环境。市监保电子取证系统共取证190条次。 | 20 | ||||
合计 | 100 | * | 100 | ||||
评价结果 | R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食品和农产品抽查检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农业局送到外面去检测的400批次农产品样品的检测;二是完成2021年县级风险检测,服务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农业局的外送项目资金在中心周转;二是风险检测范围没有全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沟通争取资金到农业局预算;二是扩大风险监测范围。
2021年度磐安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磐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盖章) | 项目名称 | 食品和农产品抽查检验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磐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羊超菠 | 联系电话 | 0579-84959091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 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 | 30 | 0 | 30 | 0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简述 | 自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10 | ||||
预算执行率 | 10 |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本项目建立了食品和农产品抽查检验费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 14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本年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14 | ||||
项目产出 | 30 | 对照项目产出目标,完成农业局送到外面去检测的400批次农产品样品的检测;二是完成2021年县级风险检测,服务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 | 29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对照项目效益目标,承担全县食品质量检测,提供食品质量监管法定检测结果,提供企业产品质量分析数据,提供群众健康消费指南。 | 19 | ||||
合计 | 100 | * | 96 | ||||
评价结果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75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75分; □较差 得分<60分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项(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