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3月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市、区)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邮编:322300。
联系人:杨欢欢;联系电话:84662819。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