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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局对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8 10:51 来源: 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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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虓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的2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您在今年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工程车治理的建议》的议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联合交通、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工程车严管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县工程车管理现状

我县近几年重点项目工程集中开工建设,货车运营数量急剧增加,从2016年的380余辆增加到3000余辆,给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一)全县工程车情况。

我县共有登记货车506辆,拥有3辆以上货车的公司有33家。外县市来我县运输渣土、砂石的工程车数量在2500辆以上,车辆多以车主个人自有为主,挂靠在外省运输公司。

(二)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工程车超载现象,导致路面损毁坑洼不平,雨天道路泥泞,晴天粉尘飞扬;建筑工地粉尘治理不符合相关要求。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我县工程车数量激增,给全县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安全隐患问题,我局认真研究,积极商讨整治措施,多次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现将目前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1、强化部门联动。我局于6月22日组织交通运输、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协调会,部署推进工程车治理工作,根据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各自部门职责,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

2、强化源头治理。我局联合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加强在我县运营的重型货车源头监管,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加强驾乘人员资格审核,严格落实车队主体责任。对道路沿线工程涉路运输未建设车辆清洗池、接线道路未硬化的工地,由监管单位发放停工整改通知书。

3、强化路面管控。我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行政执法、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全县常态化开展工程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工程车涉嫌超限超载、扬尘抛洒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8次,查处工程车超载601起,抛洒滴漏、污染路面30起,有效震慑了工程车违法行为高发的态势。

4、强化扬尘治理。实施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行防尘设施标准化,对现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覆盖等设施的材料质量和标准提高等级,使扬尘治理的各项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扬尘治理效果。严格落实开工前的现场勘验,严格执行“六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泄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外墙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要求,扬尘防治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出具监督手续。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将扬尘治理作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

5、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交警大队每月召开工程车负责人及驾驶员代表工作例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明确安全驾驶的任务目标,全力提升货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开展实地走访,对车辆管理公司和负责人进行工作指导,要求全体驾驶员降低行车速度,注意礼让行人,文明行车,不得超限超载。

通过以上举措,相信我县的道路交通将更加平安、畅通、有序,我县工程车管理将更加规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程车驾驶员的针对性宣传,并继续组织开展货车驾驶员培训,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葛晓华

联系电话:13706792656

邮政编码:322300

 

承办单位:磐安县公安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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