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2006年《磐安县道路客运班车和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实施方案》,在油价每上涨1.20元/升时可加收0.50元/次的燃油附加费。以92号汽油为燃油代表品,2015年出租车运价调整时的油价基准为6.34元/升。
从7月26日起,92号燃油调整到8.50元/升,超过基准价2.16元。从8月10日开始,调整燃油附加费,每车次调整为加收0.50元燃油附加费。
磐安发改局 磐安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