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5003X/2022-5601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02 |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老城区天然气置换的通告》于2022年7月21日在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art/2022/7/21/art_1229420635_399891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8月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322300 。
联系人:县建设局城建科陈越,联系电话:0579-84501031 。
磐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