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2-5542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政办〔2022〕3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6-07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磐安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磐安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基层“五整治五提升”专项行动部署,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行为,营造更优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现就我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30日,全县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限额以下发包项目。
(二)所有在建项目。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和肢解发包的问题,小微工程发包是否经过集体商议决定。
(二)重点检查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投标,或假借别人名义,与其他村(社)干部交换工程建设项目等手段违规承揽建设工程。
(三)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设定指向性条款、提前透露招投标信息、提前退还保证金以及其他违规提供便利的暗箱操作行为,以及违规插手干预本村项目,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重点检查承包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管理等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问题。
(五)重点检查承包单位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班子成员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资质和人员挂靠、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业务、出借资质问题。
(六)重点检查承包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授意业主变更设计或工程量,改变招标时要求的工程建筑材料、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增加工程量以获取更大利益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自2022年6月1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各乡镇(街道)需对本辖区镇村两级工程项目按照通知要求的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分类梳理,并建立台账备查。
(二)专项检查阶段(7月)。检查阶段:领导小组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其中2020年1月以来的必须招标项目和限额以下发包项目的检查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或不少于4个项目,检查地点为各乡镇(街道)交易中心;在建项目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程,检查地点为施工现场。
检查小组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收集汇总乡镇(街道)及村(社)存在的具体问题,分类梳理出“问题清单”,并于7月底前汇总上报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领导小组收集汇总问题清单,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将问题列入“七张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针对其中的突出问题及涉事人员将同步移交行政监督部门或纪委进行进一步处理,确保整治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各乡镇(街道)、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系统梳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积极创新监管工作,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结果,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落细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知在建项目各受检主体单位将受检资料(详见附件)准备齐全,同时确保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记入信用档案并严肃处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强化党建统领,主动将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党政智治系统的“七张问题清单”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二)严格依法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存在串标围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对涉及责任追究或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三)推进联动监管。通过此次整治,进一步理顺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县交易中心、乡镇交易中心、相关中介机构的职责,建立完善协作衔接、监督制约机制。各部门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研究梳理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附件:1.磐安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方案
2.乡镇(街道)交易中心需提供检查材料目录
3.各行业主管部门需提供检查材料目录
4.在建项目各方主体需提供检查材料目录
附件1
磐安县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组成方案
组 长:何 斌
副 组 长:陈 耀(县府办)
郑满堂(县纪委监委)
蔡兴洪(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成 员:胡飞标(县督考办)
陈珍高(县财政局)
王小敖(县公安局)
陈卫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三庆(县建设局)
厉志宏(县交通运输局)
陈 飞(县农业农村局)
郭忠元(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365行政服务中心),郭忠元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乡镇(街道)交易中心需提供检查材料目录
序号 | 内 容 | 备注 |
1 | 2020年1月以来的招投标项目目录 | |
2 | 有异议答复或投诉处理的必须提供事实经过、调查取证、处理意见等相关资料 |
附件3
各行业主管部门需提供检查材料目录
序号 | 内 容 | 备注 |
1 | 目前在建项目目录 | |
2 | 目前在建项目招投标资料 |
附件4
在建项目各方主体需提供检查材料目录
类 别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备 注 | |
建设单位 | 1 | 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或项目投资备案赋码表 | ||
2 | 勘察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承包合同 | |||
3 | 设计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承包合同 | |||
4 |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承包合同 | |||
5 |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承包合同 | 建设单位发包 | ||
6 | 监理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承包合同、现场常驻人员资格审批记录及考勤考核记录 | |||
7 | 全过程管理单位招标文件、中标文件、承包合同、现场常驻人员资格审批记录及考勤考核记录 | |||
8 | 建设单位代表任命资料 | 如合同未注明 | ||
勘察单位 | 1 | 勘察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注册证书 | ||
2 |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岗位责任制、校审制度、后期施工现场服务制度 | |||
3 | 勘察文件 | |||
设计单位 | 1 | 设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注册证书 | ||
2 | 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岗位责任制、校审制度、后期施工现场服务制度 | |||
3 | 设计文件、图纸、交底纪要 | |||
总包单位 | 1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 | ||
2 | 专业分包合同 | 总包单位发包 | ||
3 | 劳务分包合同 | |||
4 | 主要建筑材料设各采购清单 | |||
5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清单 | |||
6 | 中间结构验收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 |||
7 | 分部分项施工验收资料 | 现场抽查 | ||
专业分包单位 | 1 | 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 注册证书 | ||
劳务分包单位 | 1 | 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 注册证书 | ||
监理单位 | 1 | 开工报告审批资料 | ||
2 |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 |||
3 | 总监巡视记录、监理整改通知单 | |||
4 | 施工管理人员资格审批、考勤考核记录 | |||
5 |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 | |||
6 | 总监、监理工程师(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 | |||
全过程管理单位 | 1 | 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记录) | ||
2 | 全过程管理资料 | 现场抽查 |